孙某之所以被骗,可能主要还是觉得是小姨陶某玲介绍的,又见过照片,知根知底,才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想到小姨也能不讲武德,为了钱会六亲不认,完全不考虑事情败露以后,自己还要和堂姐见面,还要和外甥见面而另一边,不知道。

杨某得知自己被陶某玲冒充身份,与孙某谈了一年恋爱,心里是什么滋味,会不会因为孙某的痴情而感动……一、陶某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如果陶某玲只是欺骗外甥的感情,那最多就是违背道德,因为欺骗感情虽然卑劣,但在法律上没有特殊情况,还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她是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但她一开始就是为了骗钱,实际上也冒充杨某的身份,虚构家人生病的事实,骗取了孙某的钱财,这种行为当然已经涉嫌诈骗罪了对于诈骗罪,考虑到诈骗近亲属财物的案件,在社会危害性方面与诈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案件有所不同,所以两高在《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特别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也就是说陶某玲如果属于孙某的近亲属的话,只要取得孙某的谅解,没有特殊情况,她的行为就不会构成犯罪。

不过,可惜的是,虽然陶某玲与孙某关系不远,但根据《民法典》,近亲属的范围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陶某玲的关系还没那么近,所以就算孙某对她表示谅解,她也已经涉嫌诈骗罪,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二、陶某玲会被怎么处罚?我们刚才说的,这个案件的后果很可能超出了陶某玲的预期,当然不是说她会构成犯罪,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应该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会涉嫌诈骗罪而是因为其处罚后果可能会超出陶某玲的预期。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有三个处罚档次,主要是根据诈骗的金额予以区分: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50万元以上,现在陶某玲诈骗得手61万元,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所以,就算是最终孙某念及旧情,对陶某玲表示谅解,她最少也得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一年的痛快,在监狱里呆十几年,值得吗?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恋爱虽然美好,但必不可少的警惕性还是要有的,特别是没有见面,就不断给对方转钱,更是要提高警惕!谨防婚恋型诈骗!